女儿伪造房产证卖掉父亲房产,会触犯刑法吗?

以伪造的房产证调包父亲名下真房产证,找朋友全权代理父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进而向银行抵押贷款,无力还债又将房产转卖他人。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孙某某和老伴离京办事几天,回家后发现进不去家门了,敲开房门发现陌生男子张某,经了解张某已于2011年从孙某某的女儿孙某处买下此房产并已过户到自己名下。
    可是房产证明明在孙某某手中如何过得了户,带着满腹疑问,双方来到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经核实,孙某某手中持有的房产证上的印文系伪造的印章所盖。最终经询问女儿孙某才知,原来早在2010年,还不上高利贷的孙某打起了父亲房产的主意。她先花500元让路边办假证的人为其办了一张假房产证,后将父亲所持的真房产证调包,让朋友全权代理自己的父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到银行办理了120万元的抵押贷款。
    朝阳检察院孙春敏检察官介绍,2011年孙某又将房屋卖给张某并于2012年办理了过户。直到2014年11月张某入住该房屋,孙某某和老伴进不去家门才发现这几年自己手中持有的房产证是女儿伪造的,老无所居的二老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记者 刘晓玲)